总的来说,我国已经建立了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,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也有法律可循,但也需要随着市场发展和变化的新条件不断调整和完善。尽管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有各自的目标和特点,但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,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
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作为维护市场竞争机制的两种重要手段,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有其特定的目标和功能。除了在背景和法律渊源、监管方式和责任形式上存在差异外,两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监管的目的和重点上。
反不正当竞争的目的是防止和消除不正当竞争,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;反垄断的目的是防止不充分竞争。两者都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法律工具。它们具有共同的定位,对保护市场竞争机制具有积极的作用。既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,又有利于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这对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,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。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反不正当竞争,要求竞争能够自由展开,要求反垄断发挥作用;反垄断维护自由竞争秩序需要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,要求反不正当竞争发挥作用。